作者: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所長 詹文男
談起Uber,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角度。消費者覺得很方便,但計程車業者覺得其剝奪了原有的生存空間。到底應該如何來觀察這樣的商業模式,進而促進社會與產業的進步,相信大家都很關心!
Uber是近來成長最快速的新創公司之一,透過手機APP的下載,服務遍及數十個國家,版圖不斷擴大,公司價值預估已超過600億美元。但也因其遊走在法律邊緣,爭議不斷,在其向全球擴張之際,造成傳統計程車業的衝擊和政府無法可管的尷尬,引發不少抗議行動,加上適法性的問題,許多國家或者透過專法,或者進行管制或禁止。
但即使面對如此嚴酷的困境,Uber向外擴展的速度仍勢如破竹,主要的支持力量即來自於消費者。綜合觀察Uber整體的服務模式,可發現對現有乘客而言的確創造了便捷、精確及安全等三項優勢:
首先,其藉助導航、智慧型行動裝置、App,一般民眾只要透過App輸入乘車地點和目的地,就完成叫車申請,不需要撥打電話;在系統完成駕駛媒合後,使用者可在手機的地圖上,看見要來載他的車輛,以一個亮點形式,逐漸向乘客的所在位置接近,叫車者不需估算車輛預定到達時間,也不需一直站在路邊觀望;而Uber的駕駛經過審查與篩選,且公開所有駕駛獲得的乘客評價,相對於傳統計程車缺乏對駕駛的背景掌握和管理機制而言,Uber的駕駛更能讓乘客感到安全。
平實而言,Uber服務模式在法規上的確有許多需要釐清之處,在目前尚無法見容於現行法律規範下,其後續發展值得進一步觀察。不過從另一個角度思考,此一創新除對想要有更高服務品質的客戶創造價值之外,對整體社會也有其正面的影響。
例如,傳統計程車業者遭到Uber的激烈挑戰後,部份業者和駕駛也開始改善服務品質,及提供優惠的費率。面對傳統計程車業如此的改變,廣大的乘客都抱持著樂觀其成的態度。換句話說,由於創新應用的出現,反而促進傳統計程車業的服務模式與品質的升級。
此外,透過全球通用的App和單一標準化的服務流程,叫車者不需使用言語溝通,直接在App介面輸入乘車地點與目的地,預約車輛確認後即可在螢幕上看到車輛行進狀況。這種沒有語言和地理位置隔閡的服務方式,非常適合一般人在國外旅遊時使用,如果各城市政府觀光政策主管機關,將這類服務納入管理,除了有助於提高計程車載客服務品質,也可促進國際形象的提升。
基本上,像Uber這類所謂『共享經濟』模式的新創企業並不少,由於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與招牌,因此受到許多消費者的肯定與接受,但現在的這些企業真的是共享經濟嗎?在不少宣稱是共享經濟服務的新創企業黯然收場之後,不禁讓大家思考我們究竟需要什麼樣的共享經濟?
目前共享經濟並沒有各界一致認定的定義與範圍,但從字義來看,大家一定同意,理想的共享經濟是指個人或組織將原本「閒置資源」分享予他人使用並獲取適切的回報。閒置資源包括物品、空間、知識、時間、甚至金錢等。
所以強調『閒置資源』,是因為如此才能因活化而產生額外的經濟效益。例如為了提供乘載服務而購置的汽車是生財工具,故計程車載客不在共享經濟的定義中。而私家車利用工作之餘提供乘載服務則適用共享經濟定義,但是以私家車為工具,絕大部份時間用來提供乘載服務,則該私家車並不是閒置資源,而只是規避法規的計程車業務,例如傳統的白牌車,就不應該被歸入共享經濟範疇內。同樣的,把自家多出來的房間讓短租客租用是共享經濟,但購買房產裝修成公寓出租或經營民宿為業就不應該被歸類為共享經濟。
亦即,若只是將原本就存在的經濟活動利用行銷話術包裝,但實質上並沒有提升多少效率,或者只是將利潤從甲轉移到乙,這樣的模式對經濟或社會並沒有太大的實質效益,自然就不需要大肆鼓吹或者運用政府資源去推動。
若依本質來檢視目前被視為共享經濟的企業,如Airbnb、Lyft、Uber等,這些服務似已偏離共享經濟的理想,而只是藉助科技改變既有商業模式而已。例如Airbnb目前網頁上大部分的出租物件都是既有民宿業者或者是出租公寓,真正業餘的把家裡多出來的房間上網出租的比例並不高,而這種透過網路仲介短租公寓、民宿的服務長久以來就一直存在。
因此,回到共享經濟的本質與初衷,亦即期望透過閒置資源的有效分享,創造新的經濟機會、恢復民眾間的信任關係與減少資源浪費,從而解決經濟、社會、環境等問題,為國家整體創造更大的價值。準此,建議政府應致力於提高各界對共享經濟本質的正確認知與社會的瞭解與接受,並透過公平合理的法規管制,來進行共享經濟的推動;也應思考透過資金援助,啟動真正的共享經濟的相關計畫與平台,以促進國內共享經濟的蓬勃發展!